2025-06-18
近期有廠商進口未含傳統糖的糖果,申報時因錯用稅則號別,造成通關延宕。鑑此,基隆關提醒業者在進口糖果貨品時,應查明主要成分,正確申報稅則號別。
基隆關表示,隨著肥胖與糖尿病等問題被重視,為了讓消費者在享受甜食的同時,仍能控制糖分攝取,減少熱量增加,代糖已廣泛取代傳統糖,應用於日常飲食。
基隆關提到,參據「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」的詮釋,所謂糖食是以蔗糖、葡萄糖等傳統糖為主要成分製成的甜食。因此,若是以代糖(赤藻醣醇、麥芽醣醇、山梨醇等)為主要成分製成的糖果,則不屬於海關進口稅則第1704節「糖食(包括白色巧克力),不含可可者」的範疇,通常歸列於第2106節「未列名食物調製品」。
同時,進口糖果貨品的業者應特別注意若含有可可成份,那就無論是用傳統糖或代糖製成的糖果,都應歸列於稅則號別第1806.90.99號「其他第1806節所屬之貨品」。
鑑於近期海關有發現廠商進口未含傳統糖的糖果,申報時錯用稅則號別。因此,基隆關提醒廠商進口糖果貨品時,應先釐清主要成分,再正確申報稅則號別,以利通關,減少徵納雙方爭議;另外,進口業者若對貨品稅則號別有疑問,也可於貨品進口前,依相關法規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,以利加速通關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9F%BA%E9%9A%86%E9%97%9C%E6%8F%90%E9%86%92%E6%A5%AD%E8%80%85%E9%80%B2%E5%8F%A3%E7%B3%96%E6%9E%9C%E6%87%89%E6%9F%A5%E6%98%8E%E6%88%90%E5%88%86-%E4%BB%A5%E5%85%8D%E9%8C%AF%E7%94%A8%E7%A8%85%E5%89%87%E8%99%9F%E5%88%A5%E9%80%9A%E9%97%9C%E5%BB%B6%E5%AE%95-074316729.html